近日,我们太原天使儿童医院顺利通过太原市残疾人联合会医师评审组审核,正式被授予太原市“小儿脑瘫康复定点医院”。
医师评审组对我院儿童康复训练室、设备室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详细了解医院康复训练的软硬件建设情况,特别是对儿童脑瘫的治疗场地、人员配备、治疗方案进行重点评估。医院有完善的训练设施和场地、专业正规的器械、专业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队伍,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提供了有力保障。医师组成员经过现场检查、审慎评估,评审,一致认为医院达到《小儿脑瘫康复定点医院》的标准。
梁建并院长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太原市残联认定我院为“小儿脑瘫康复定点医院”,证明太原市残联领导对我院在儿童脑瘫方面工作的高度与信任。梁院长进一步指出,接下来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应再接再厉,为脑瘫康复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不能辜负众望,一要加强康复医师队伍的建设,全力引进康复人才;二要不惜重金引进更多的先进医疗设备,为脑瘫儿童提供较好的康复器材;三要加强医院的防护和管理,创建康复品牌医院。
据悉,在我省内0~7周岁脑瘫儿童,提供户口本、山西省儿童医院或者太原市儿童医院诊断证明、残疾证,申请脑瘫康复补助,申请时间为3—15天,申请成功的脑瘫患儿,每年可享受15000元的康复补助。
脑瘫患儿申请康复补助条件 :
1、山西省户籍(太原市户籍优先);
2、有康复需求,年龄在0-7岁的脑瘫儿童;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或省儿童医院(含省康复研究中心、省脑瘫康复医院)诊断明确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有康复潜力和康复训练需求的脑瘫儿童。
4、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以及农村建档立卡户的脑瘫儿童。
5、正在接受“七彩梦行动计划”或上年度省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救助期间的儿童,不得重复接受本项目救助。
注意事项:
(1):相关临床诊断必须是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儿童医院)或者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的诊断,尽可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残疾证类别必须是含有肢体障碍才可以申请。
我院被授予“小儿脑瘫康复定点医院”,将以实际行动解决脑瘫患儿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更多贫困家庭小儿脑瘫患者得到更好的医治。